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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文化馆报送农民书画大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3/12 10:30:28  浏览次数:3070   

各区(市)文化馆:

为贯彻市政府、文广新局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年”活动的会议精神,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开展枣庄市农村书画大院活动体系建设工程,枣庄市农民书画大院活动体系建设被评为山东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为进一步扩展服务范围。各区(市)文化馆应认真梳理辖区内基层、农村文化站、街村文化大院,符合成立农民书画大院条件的与325日前统一送至枣庄市群众艺术馆,由市群众艺术馆和区(市)文化馆为农民书画大院统一进行挂牌。各区(市)文化馆每馆报送10家农民书画大院。

办公室 电话:5123370

联系人 手机:于程昊 18606375000

             任泽宇 18766667713 

枣庄市群众艺术馆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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